1. 单位名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44901a
3. 法定代表人:李锂
4. 生产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
5. 公司电话:0755-26980200
6. 公司传真:0755-26980183
7. 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主要产品为肝素钠原料药,设计产能为10万亿/年。
1.污染物种类: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核发的国家《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40300279544901a001p,主要的污染物类别为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
2.排放方式:
2.1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经我司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后经深圳南山水质净化厂进行二次深度处理,最终排放至自然环境。
2.2工业废气
工业废气主要采用喷淋塔喷淋、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锅炉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燃烧机选用低氮燃烧机类型。
3.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工业废水:总排放口1个,位于公司污水处理站出口。
工业废气:排放口3个,分别位于生产大楼、综合大楼楼顶和动力大楼楼顶。
4.超标情况
未出现过超标情况。
5.执行排放标准及限值
(1)工业废水
我司运营期间生产废水种类包括生产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和设备冷却水排放口等。废水排放执行《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如下表。
表1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一览表
(2)工业废气
硫化氢气体、氨(氨气)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的表2标准;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表2标准;锅炉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和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的表1标准。如下表:
表2 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标准
5.3噪声排放执行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昼间(07时~23时)≤60db;
(2)夜间(23时~07时)≤50db。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最初由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院负责设计、施工。于2001年01月完成施工建设,并于2001年12月18日通过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验收。
因海普瑞公司不断发展及未来发展规划,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了改造,从20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扩大至30吨/日。改造工程由深圳市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并施工。于2015年05月27日通过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的环保验收。目前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对总排口进行的采样监测结果表明,所排放污水均符合深南环水验【2015】jd001号《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书》的要求,工业废水排放执行标准符合db44/26-200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南山污水处理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较严值的要求,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均由深圳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目前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对总排口进行的采样监测结果表明,所排放污水均符合深南环水验【2015】jd001号《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书》的要求,工业废水排放执行标准符合db44/26-200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南山污水处理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较严值的要求。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并于2015年05月27日通过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的环保验收。